消基會近五年受理七十七件美容醫學申訴案,其中以「收費爭議」廿八件高居第一,第二名是「醫療過程不當導致後遺症及傷害」廿六件,爭議第三高則是「醫療器材或治療無效」十件。
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指出,最近台北市一家連鎖美容醫學診所倒閉,會員一萬多人,每人已預繳一萬多元,市政府希望消基會協助打團體訴訟,卻礙於美容醫學不受消保法規範,消費者只能個別透過民事訴訟求償。
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呼籲,衛生福利部應明確將「非必要美容行為」歸類為消費行為,儘速制訂「定型化契約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加強對美容醫學業者的管理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對此,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表示,醫美無論是否以醫療為目的,但過程終究是醫療行為,醫療法是特別法,對診所、醫師及護士等都有明確的規定。
李偉強表示,醫事司已蒐集醫療界的相關資料,即將完成官方版醫美術前同意書及說明書,完成後即會公告在衛福部網站。
雷立芬說,業者常推銷購買整套療程較划算,一旦解約,課程費用翻倍漲!有名婦女購買兩次豐胸手術費用十九萬元,第一次術後發現乳房注射脂肪處有硬塊,經檢查為「自體脂肪隆乳術後伴隨小脂肪囊腫」,不敢再做,要求退還第二次豐胸手術費;但業者表示,當初以優惠價出售,一次原價十五萬元,最後只肯退四萬元。
另有消費者接受微晶瓷療法,竟引發蜂窩性組織炎;有人在全身靜脈麻醉下接受電波拉皮,清醒後,右腿麻痺癱瘓、坐骨神經受損;還有光波雷射導致臉部燒燙傷、除腿毛卻二度灼傷、打肉毒桿菌拉提眼尾,業者宣稱效果可維持八個月,但施打後次月就發現眉心出現八字型兩道紋路等。
張智剛提醒,民眾在術前應與業者或醫師充分溝通,了解風險和後遺症。若購買整套課程,應先詢問單價、中途解約等退費細節,最好留有書面文件;若購買禮券,則應注意是否提供履約保證,以免業者易主,退費無門。
文字來源蕃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