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黨接獲投訴,有本港美容院藉收購生意,擅自取得舊客戶的個人資料,進行商業推銷;亦有前 美容師未經客戶同意,私下以電話通訊聯絡顧客,或已違反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。
九宗和解賠80萬元
民主黨表示,已處理九宗和解協議個案,總賠償金額逾八十萬元,涉事美容院包括上市公司。
民主黨上月成立美容苦主熱 ,收到逾三十宗求助個案,投訴人年齡由二十至五十歲不等,當中約兩成與泄露個人資料有關。有美容公司在易手後,未經客戶簽署同意書,轉售顧客個人資料予新公司作銷售用途。民主黨經濟及消費權益政策小組召集人袁海文指,有美容公司推銷的療程套票售價逾萬元以上,聲稱能無限期使用,但無訂明服務細則,「新公司拒絕承辦舊客療程,但卻利用客戶資料,疲勞式轟炸事主再買新服務。」
另外,有大專生在試做美容療程後,被前 美容師擅自取用其電話號碼,透過whatapps不停發出推銷內容。袁指美容院應制訂公司政策,防止前 員工擅自使用或把客人資料披露予第三者,如違反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。